泰山区三项举措聚焦关爱重度精神残疾患者
泰山区将重度精神残疾人的救助和康复作为精准康复的重要一环,出台了《泰山区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办法》,采取三项举措聚焦关爱重度精神残疾患者。
一是通过财政支出,为全区重度残疾人办理保费为每年每人2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,保额为意外身故10万元,意外伤残10万元,意外医疗1.2万元。
二是推行重度精神病居民监护人责任保险,保费为每年100元,由区、街道镇财政保障,由重度精神病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,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,每次事故赔偿金额最高30万元。
三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,对重度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予以奖励,奖励标准每人每年600元,奖励资金由区、街道镇财政按照2:8比例分担。
措施实施以来,减轻了重度精神残疾患者的家庭负担,为及时、有效地救治重度精神残疾患者提供了强力保障,取得了积极的效果。
(泰山区残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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